搶劫猥褻中莊臣學生 男子領刑8年10個月
  每日甘肅網-蘭州晨報訊(通訊員佘占總 記者李輝)現年21歲的永登男子鮑某,5年前因犯搶劫罪鋃鐺usb入獄,刑滿釋放後仍不思悔改,先後對3名中學生實施搶劫,對2名中學生實施猥褻。近日西固區法院對此案一審作出判決,犯罪嫌疑人鮑某犯搶劫罪、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10個月,並處罰金5000元。
  經查,今年5月22日21時許,鮑某在西固區新天樂購物廣場將在此購物的中學生小孔(化名)、小白(化名)堵住,搶走小孔的手機和現金5元後逃離現場。5月29日18時許,鮑某竄至新天樂購物廣場,尾隨找房子放學的中學生小文(化名)、小峰(化名)至西固北街一建築工地旁,強行將此二人帶進簡易房毆打、恐嚇,並對二人實施猥褻後逃離現場。案發後僅一小時,鮑某又搶劫中學生小皓(化名)現金15元。  (原標題:搶劫猥褻中學生 永登男子領刑8年10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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