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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郭瑩)昨天,教育部公佈了最新修訂的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》。學生體測成績達到或超過良好,才有資格參與評優與評獎。
  以往,學生的體測按學段分組,每組除了身高、體重、肺活量必測外,還有一些可選項目。新《標準》取消選測。在分組上,小學、初中、高中按每個年級為一組;大學一、二年級為一組,三、四年級為一組。在各組中,身高、體重、肺活量、50米跑、坐位體前屈都是必測項目。在大學生和中學生中,男生必須測1000米跑和引體向上,女生必須測800米跑和1分鐘仰卧起坐。
  《標準》還指出,體測的學年總分由標準分與附加分之和構成,滿分為120分。標準分由各單項指標得分與權重乘積之和組成,滿分為100分;附加分根據實測成績,對1分鐘跳繩、引體向上、仰卧起坐等加分指標進行加分,滿分為20分。
  各組學生按總分評定等級,90分及以上為優秀,80分至89.9分為良好,60分至79.9分為及格,59.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。
  每個學生每學年評定一次,學生畢業時的成績和等級,按畢業當年學年總分的50%與其他學年總分平均得分的50%之和進行評定。學生測試成績評定達到良好及以上者,方可參加評優與評獎;成績達到優秀者,方可獲體育獎學分。對於測試成績評定不及格的學生,在本學年度准予補測一次,補測仍不及格,則學年成績評定為不及格。普通高中、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畢業時,《標準》測試的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結業或肄業處理。  (原標題:學生體測達良才可評優評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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